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未满10周岁的儿童没有选择抚养权。因为未成年人的法律地位与成年人不同,他们缺乏对自身利益的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够独立做出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决定。因此,未满10周岁的儿童无法自主决定自己的抚养权。
但是,如果孩子的父母在离婚后发生争执,法院将会考虑到孩子的意见。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孩子已经满足十周岁,并且有自己的意见,法官将会对孩子的意见进行考虑,并根据孩子的意愿安排他的抚养问题,当然,前提是孩子的意愿符合其身心发展需要和本身的利益。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未满10周岁的孩子也可能会被考虑到自己的抚养权。例如,如果孩子的父母都无法照顾他,或者孩子在特殊环境下成长,如单亲家庭或祖父母家庭,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经历和性格特点等因素,做出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和身心发展需要的抚养安排。
总之,虽然未满10周岁的孩子没有直接的抚养权选择能力,但是法律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和身心发展需要来进行抚养安排,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