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离婚补充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因为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夫妻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手写补充协议虽然没有经过公证,但对于离婚双方的双方同意和自愿的情况下,就具有了协议的效力。也就是说,手写补充协议在双方自愿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如果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可以选择公证或律师见证、录像等方式进行协议确认,可以更安全地维护各方的利益。因为手写协议可能被争议认可性以及可信度等问题,而公证或律师见证、录像等方式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同时,在离婚协议上,需要注意一些关键点,在协议草拟时需要多方面考虑,并做好充分的解释和细节把控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总之,手写离婚补充协议是一种有效的协议形式。但同时,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建议大家在协议草拟的过程中,多注意法律细节和要点,制定完整、具体、合理、公正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