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在城市更新、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中,对被拆迁人和拆迁单位签订的一种约定,其中重要的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偿、搬迁补偿等。然而,当一方违反协议条款时,另一方是否能够约定协议作废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拆迁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其签订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合理、公正,不能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方违反拆迁协议条款,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单位提出索赔、起诉,甚至要求协议作废;拆迁单位则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履行协议内容,如退还补偿款等。
但是,在取消或修改拆迁协议时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如被拆迁人要求协议作废,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否则法院可能不会受理此案。同时,取消或修改协议必须依据法律程序,如通过诉讼程序、仲裁程序等正规途径解决。
总之,拆迁协议的作废不是轻易可以约定的事情,一方违反协议条款也不能轻易撤销协议。任何人都应该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和处理纠纷,防止引发更多的争议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