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处理因征收土地等原因而对居民房产造成的侵犯或损失而划拨给这些居民的房屋,拆迁安置房是属于政府所有的公共资源,不得交易。为什么拆迁安置房不能交易呢?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拆迁安置房是政府给予遭遇困境的群众的救助。因此,安置房的使用权应当履行公共性质的义务,不能以谋求利益的方式去处置和交易,一旦私有化交易,必然会带来原本应该获得的人群的恶性后果和损失,完全违背了政府对居民的救助初衷。
第二、拆迁安置房是国家为了维护广大居民的基本住房权利而安排的住房,不应成为赚钱的工具。如果拆迁安置房可以私下交易,就会出现人们无视国家住房政策的行为,诸如在安置房上涨价、买卖等行为的发生,不仅造成住房价格的贬值,而且还会引起社会不稳定。
第三、拆迁安置房作为公共资源,其交易难以监管无法保证信息透明、交易公正,容易被不法分子借机从中谋取利益,从而损害了普通人的利益。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核心是保障民生,属于国有资产,不得扰乱市场秩序进行私人交易。在保证所有市民平等的住房机会前提下,要更好地加快安置进度,尽快消除备补安置房源,维护被拆迁居民利益。政府需要加强对拆迁安置房的监管,以确保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居民的住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