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指的是公职人员或者其他受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占有、使用或处分公共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进行惩罚和处罚。在挪用公款案件中,如何确定挪用的公款数额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确定挪用公款数额主要需要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有关挪用公款的数量和情况,二是有关挪用行为的性质和情节。
在有关挪用公款数量和情况的考虑方面,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挪用公款的数量:挪用公款的数量决定了挪用者对社会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这个数量可以根据调查结果或者证据获取来确定。
2.挪用公款的来源:公款的来源是决定了该公款归属权的关键,因为不能随便使用公款。如果使用的公款是非法的或者没有授权的,就需要进行惩罚。
3.挪用公款的用途:挪用公款所用于的目的会影响确定挪用金额的程度。如果用于自己的私人道德或心理需求,挪用数额应更高。
在有关挪用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的考虑方面,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违法行为的性质: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对国家和人民的违法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这一性质会影响对挪用金额的处理。
2.采取的措施:包括挪用金额的异地转移、隐瞒、收回情况等等行为,这些措施多数是为了掩盖挪用及其不良后果。
3.当时的情境:例如当挪用者处于危机时刻(生活困难、职务不稳定),这种情况会影响挪用金额的处理。
根据以上考虑,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挪用公款数额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挪用的数量、来源、用途和行为性质、采取的措施和情境等多项因素。在确定具体挪用金额时,应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考虑该行为对社会和公共利益产生的影响和损失,以确保惩罚力度适当并有力地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