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资不能算挪用公款。因为工资是员工按照合同和劳动法规定在企业或公司工作所得到的报酬,属于合法收入,没有任何违法性质。挪用公款,是指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团体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占有、使用、流转公共财产的行为,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进行占有或使用,甚至非法转移、侵吞公共财产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如果员工在得到工资后,将劳动报酬用于非法目的,例如购买毒品、赌博等行为,依然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这并不属于挪用公款。挪用公款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扰乱了财政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是不能被容忍和接受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对工资和公款的管理应当加强,防止出现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
总之,拿到工资不是挪用公款,但使用工资的方式和目的也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只有遵守法律、传承社会正义、促进公共利益,员工才能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社会公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