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不需要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协议离婚可以节省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因此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喜爱。
但是,有些夫妻在签订协议离婚协议书时,可能会存在一些分歧,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抚恤金、房产等问题。此时,民政部门仍然会起到重要的调解作用,帮助夫妻双方达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协议。
民政部门的调解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协调方案:根据夫妻双方的意见,制定符合双方利益的协议方案。
2.公正机构评估:对夫妻财产进行评估,并依据结果给予合理的建议。
3.帮助居民协商: 在解决协议离婚案件中,民政部门可以协助夫妻双方进行谈判,帮助他们达成协议。
4. 主持协议:在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民政部门会主持制订离婚协议书,并登记备案。
需要说明的是,民政部门并不会过度干预夫妻的个人意志和利益,而是在保证夫妻的自愿离婚、合法离婚的基础上,通过调解协助夫妻双方达成更加合理、公正的协议。这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