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本人系离婚一方,现诉至法庭,请求法庭判决本人获得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人与被告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女)。
二、 通常情况下,被告对孩子的照顾主要是由本人承担,被告较少参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在我和被告分居后,依旧是我承担了孩子的全部生活和教育费用。
三、 由于种种原因,本人决定和被告离婚。但是在离婚协议中,被告拒绝将孩子抚养权交给本人,本人深感不安。
四、事实上,我具有更为充分的条件来抚养孩子。我具有稳定的工作,可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同时,我也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给予其全面的教育和关爱。
综上所述,本人请求法庭判决如下:
一、判决本人获得离婚孩子的抚养权;
二、被告继续承担孩子生活和教育费用的义务;
三、其他有关离婚孩子抚养的事项,由法庭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此致
敬礼!
原告: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