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顾名思义,是由政府或开发商为了进行城市改造或房地产开发项目而需要拆迁居民房屋,提供给被拆迁户的代替住房。在这个过程中,因为许多原因,有一些层次的房屋被认为是不适合作为安置房的。
首先,那些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房屋不适合被作为拆迁安置房。这些房屋虽然价格较低,但是居住在那里面临着长时间的出行,打车或者公交始终是需要一定时间的,这对于一些老年人或者孩子来说是不利的。此外,这些房屋离市中心较远,可能会影响就业和娱乐等活动的选择。
其次,那些临近噪声、污染等方面的房屋也不适合被作为拆迁安置房。从居住环境和健康角度来看,擦肩而过的污染和噪声都会对人体产生不利影响,而这些因素也可能导致居民们的身体出现问题。因此,在视力、呼吸健康等问题方面,这些居住地点不是理想的环境。
最后,在规划及建筑构造方面缺陷的房屋也不应该作为拆迁安置房。由于有些房屋建设时没有人类工程学的规划,例如只有一个出口及过道过窄,这样的房屋可能存在危险因素,缺乏安全保障,并且建筑建造缺陷往往会在自然灾害中被暴露出来,所以不建议作为拆迁安置房。
总的来说,从交通、环境、建筑规划等方面考量,如果存在一些因素表明某些居住地点不适合作为拆迁安置房,就不应该继续推行该方案。 对于居民,更需要在选择拆迁安置房时,要权衡各个因素来做出明智的决定,选择合适的居住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