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因为城市建设需要,政府对需要拆迁的居民提供的一种住房补偿形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可以作为拆迁安置房,那都有哪些房屋不能作为拆迁安置房呢?
1. 临时搭建的房屋。因为这类房屋大多没有法律凭据,所以无法被纳入拆迁安置房的范畴。
2. 涉及城市基础设施的房屋。如高速公路、地铁等建设所需要的土地和房屋,这些都不会纳入拆迁安置房的补偿范畴。
3. 开发商自建的住房。开发商建造住房主要是为了出售获利,所以不会被纳入拆迁安置房的范畴。
4. 单位产权房。这类房屋经常是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提供的住房,也不会被纳入拆迁安置房的补偿范畴。
5. 违建。违建是不合法、超出规划的建筑物,因此也不会被纳入拆迁安置房的范畴。
总之,只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且符合政策要求的房屋才能作为拆迁安置房。以上这些房屋都不符合要求,所以无法纳入到拆迁安置房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