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事实上,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是完全可以的。抚养权也就是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管理权。一般而言,离婚后抚养权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是由一方抚养,另一方给予抚养费和探望权;
第二种是共同抚养,这种方式要求离婚夫妻双方都要注重子女的成长和发展,平等、协商、合作来共同解决子女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第三种是抚养权交由第三方,即委托其他人对孩子进行抚养。
在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时,法庭通常会根据以下因素进行判断:孩子的年龄、性格、健康情况、生活环境、教育情况、两个父亲的相处情况、抚养能力、经济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
另外,在争夺抚养权时,一定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经有了明确的意见,如何充分考虑和尊重孩子的意见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孩子年龄大的话孩子的意见是比较重要的,但是并不能完全以孩子的意见作为唯一的裁决因素。
最后,如果双方无法筛选出适当的抚养方式,还可以考虑采用调解或者仲裁的方式。在仲裁或者调解时,双方要虚心听取调解人的建议,充分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如果经过调解仍无法解决争执,则必须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