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被告也有权争夺抚养权。抚养权的决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当双方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由其中一方负责时,由此一方独自抚养孩子。这种情况下,对方也有权时刻关注孩子的生活,如果发现对方的抚养有问题,可以向法院申请抚养权。
其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性格、家庭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做出最合适的抚养权决定。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合担任抚养权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的判定并不只是权利的转移,同时也意味着责任和义务的承担。抚养孩子需要承担多种责任,如教育、安抚、照顾等,因此需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和养育能力。
总之,在离婚案件中,被告也有争夺抚养权的权利,但最终的决定必须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做出负责任、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