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纠纷管辖是指某个家庭中,一方请求法院判定其对子女享有抚养权,而另一方也主张对子女享有抚养权,从而导致的争议性案件。对于这种性质的案件,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也有不同的规定。下面将针对中国的法律来进行分析。
首先,中国的法律规定抚养权争议案件的管辖,主要以原、被告双方居住地或者争议子女居住地为管辖标准。其中,居住地可以是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比如,如果双方都在A市居住,而争议子女也在该市居住,则A市人民法院可以成为管辖人民法院。
其次,如果争议双方居住地不同,但争议子女在其中一方居住地,一般而言,该地法院会被赋予权限来审理此类案件。但是,如果另一方对此地法院的管辖有异议,法院则需要进行具体的审查和判断。
此外,对于抚养权纠纷涉及三个及以上地区的情况,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涉及两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区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总的来说,抚养权纠纷案件管辖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法院应该以儿童的利益为重,维护他们的权益。所有的法律规定都应该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服务,不能剥夺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