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纠纷是指离婚后,父母争夺对孩子的监护和抚养权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关于抚养权纠纷是否属于仲裁管辖,其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仲裁的对象是当事人就与民事权利或利益有关的争议自愿申请仲裁。而对于抚养权纠纷,应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仲裁。
首先,有些情况下,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孩子的监护和抚养问题,这种情况下,由于已经有具体的协议,因此该争议不属于仲裁对象范围,应该由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审理。
其次,在离婚协议中未明确规定孩子的监护和抚养问题, 或者在协议中规定的抚养方式和具体条款或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双方同意通过仲裁进行解决,那么抚养纠纷可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最后,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该类纠纷应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应该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
总之,抚养权纠纷是否属于仲裁管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则不应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只有在争议较小的情况下,双方自愿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才能使用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