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书,用于确定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赡养等事项的约定,以及双方离婚的具体程序和方式。那么,离婚协议书上具体应该写哪些名字呢?
首先,在离婚协议书上应该写明离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等基本信息,以明确双方离婚的身份和基本情况。
其次,离婚协议书需要约定双方财产的分配情况,包括双方的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债务等情况。在此过程中,不仅需要列明具体的财产名称和数量,还需要约定双方各自分配的份额以及分配方式等具体情况。
此外,离婚协议书还需要约定子女抚养的事项。需要写明离婚后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和监护,由谁支付子女抚养费用及具体的金额和支付方式等内容。还要约定子女的探望、节假日和长假探视及具体时间等情况。
最后,则需要写明离婚协议的签署日期、签名和证人信息等内容,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具体约定的执行效果。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文件,需要详细地列明离婚双方的全部信息和约定事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双方离婚后的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