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若丈夫过世,通常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属于妻子。这是因为,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担负起子女的抚养、教育等责任,因此,夫妻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可以继续担负抚养子女的责任,而且法律也规定了子女的抚养主要由“父母”担责任,其中父亲和母亲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儿子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比如,如果儿子生活所需比较高,而妻子无法承担全部费用或者无法照顾子女,或者妻子无亲属或无法照顾等情况,儿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获得抚养权。此外,如果在夫妻离婚后,抚养权由父亲获得,那么父亲因突发意外等原因无法承担抚养责任时,抚养权也可能会转移给儿子。
总之,在丈夫过世后,依法子女的抚养权通常属于妻子,但如果存在合理的理由和情况,儿子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无论如何,无论是儿子还是妻子,都应该以孩子为重,互相协调配合,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让其享受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