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但是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
首先,拆迁安置房属于国有土地上的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能将其作为商品房进行买卖。这意味着拆迁安置房是不能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的,同时需要符合城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管理制度。
其次,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问题,一般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和经营权则属于市、区、镇等政府部门,而业主只能享有房屋承租及使用权,不能进行买卖或转让。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为了加快拆迁工作,允许拆迁安置房在限定范围内进行出租或转让,并且为此制定了详细的规定和程序,要求购买人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正式购买合同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需要遵守当地政策规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综上,在天津,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于购买人来说,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防止遭遇不良商家的欺骗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对于政府来说,也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相关管理机制,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合法、公正和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