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某些职务人员或者有关人员侵占公款,而这些公款本来应该用于公共事业或者其他社会用途,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挪用公款的罪行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非法占有公款;二是非法使用公款。
对于非法占有公款的情况,有两种情况:一是数额巨大,即挪用公款数额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的;二是数额较大,即挪用公款数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而对于非法使用公款的情况,数额也分为大、中、小三种情况。
同时,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比如,在美国的联邦法律中,挪用公款属于贪污行为,而贪污行为的法律划定是任何人挪用或者占有政府的财产或者其他资源,这就包括公款在内。而在加拿大的刑法中,挪用公款被认为是贪污罪,属于犯罪的范畴。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和社会公德和法律道德冲突的反社会行为。通过加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制,惩罚犯罪者,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