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为农民集体或个人建房或者进行其他合法用途的土地。在此基础之上,可以向市场开放商业开发的操作性不足,因为宅基地的性质是农民个人或集体建房居住的土地,不允许商业化用途。而且,宅基地属农业用地范畴,不属于非农业用地,此类土地的出租、转让和存量的使用都需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
在现实应用中,有一些地方政策鼓励在宅基地周围发展农村产业,比如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家乐、农业旅游等。但并不代表可以将宅基地直接变为商业用地进行经济活动。开发商业需要满足所在地的规划要求、用地手续方面等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面临处罚,对农村及农民利益造成损害。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可以直接开发为商业用地,需要满足相关规定和程序。政府应加强管理,鼓励和扶持农村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