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城市发展需要,对城镇村庄进行改造和重建的行为。在拆迁过程中,政府有时会向被拆迁户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安置安置方案,其中拿到拆迁协议是被拆迁户的一种权益。那么,如果已经还建房,仍然有权利拿到拆迁协议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镇房屋征收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屋所有人逾期不交还拆迁补偿款的,不再享有拆迁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已经还清了所有的债务,就可以享有拆迁补偿。
此外,拆迁补偿也不是只有一种形式,根据被拆迁人的情况、拆迁的原因等不同因素,政府会给予不同形式的补偿,如货币补偿、安置补偿等。在这些补偿种类中,也包含了一些运动场地、公共设施等没有明确经济利益关系的处所,如被拆迁的房屋位于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场所的附近,那么就可以享有相应的补偿。
但是,对于已经还建的房屋,如果没有明确的拆迁计划或拆迁通知,拆迁协议并不是一定能够得到的。因此在购买房屋或者还建的过程中,建议在签署相关协议之前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以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