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了建房的协议
本协议由拆迁方和建房方自愿协商达成,具有合法的法律效力。
一、拆迁方承诺:
1、提供合法的拆迁补偿方案,确保建房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合适的安置方案和相应的补偿,使建房方有足够的资金和资源来实现新房的建设;
3、按照规定时间按时支付拆迁补偿和建房补偿费用,不得拖欠或变相延迟支付;
4、对建房方新房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予以必要的协助。
二、建房方承诺:
1、按照有关规定,在拆迁安置区内选址建设新房;
2、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工期等要求顺利完成新房建设;
3、在新房建设过程中,保证施工安全,保护周边环境;
4、按照规定向拆迁方及相关部门申报新房竣工验收,确保新房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三、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新房建设完成验收之日终止;
2、如有变更,应经双方协商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四、争议解决:
1、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解决。
五、协议的解除: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可解除:
1、拆迁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拆迁费用;
2、建房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和数量要求。
六、协议的终止:
如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终止本协议,应在写明终止原因的书面协议上签字盖章确认。
七、协议的违约责任:
1、如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未履行协议约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拆迁方(盖章):
建房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