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当这种行为被发现后,赃物的处理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公正与信任。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的赃物应该采取严格的处理方法,以达到惩戒和警示的目的。
首先,公安机关应该尽快将涉嫌挪用公款的人员抓获,并启动刑事立案程序。涉案赃物应该先被封存,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不受破坏,同时也为赃物的归属问题做好准备。
接下来,公安机关应该对涉嫌挪用公款的人员进行调查,并组织证据,以获取完整的证明材料。一旦证据确凿,那么涉嫌挪用公款的人员将被认定为罪犯,这时涉案赃物的处理工作就开始了。
针对涉案赃物的处理,应该首先查明赃物的数额、来源和去向,以便确定如何调配资产。如果涉案赃物的数额较小,那么可以将其销毁或予以返还;如果数额较大,那么可以将赃物进行变卖或另作他用。
关于变卖赃物,应该将赃物进行估价,以确定售卖价格,并通过公开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将赃物变卖。变卖所得款项应该被纳入国库,以回归公共财产。
总之,涉嫌挪用公款的人员应该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并对赃物进行合理处理,以回归公共财产,并为社会树立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