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在开展拆迁安置房的过程中,需要将这些房屋进行交割以完成产权的转移,并且需要进行契税的交纳。拆迁安置房的契税交纳主要依据《契税法》的规定,根据实际的房屋市值进行计算。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契税计税基数以房屋的实际市值为基础,按照该值的1.5%作为契税计算的依据。如果是旧有房屋进行改建拆迁,则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减免幅度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
其次,拆迁安置房的契税交纳主要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房企实际应交的契税金额,另一部分为政府给予的补贴金额。房企需要将应交的契税金额缴纳给税务部门,而政府则通过拨款的形式将补贴金额发放给房企。
最后,拆迁安置房的契税交纳也需要满足一定的规定,比如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具备合法有效的契约文书和权属证明资料,同时需要进行契税申报等手续。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的契税交纳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房企在开展拆迁安置工作的同时,积极应对契税的交纳问题,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