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使用两套房产进行资产分割是可以有效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平等协商、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两套房产的归属,就应该按照协议执行。
当然,作为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对象,房产的归属需要严格审慎地考虑。夫妻离婚时,双方财产大致可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种。对于婚前或离婚前个人已经拥有的房产,通常划归为个人财产,不需分割。而婚姻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约定进行分割。
在分割过程中,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各自在房产分割上的权利和义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请律师协助,或者申请诉讼解决。而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建议夫妻双方外加签约见证人,并将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执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综上可见,离婚协议中使用两套房产进行资产分割是有效的,但在制定协议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协议的明确性、可执行性,避免日后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