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通常要遵守当地政策法规的规定。而就现在的政策法规来说,一般来说是不允许将农村宅基地房变为商住两用的。
首先,这是因为农村宅基地的开发利用主要是为了满足农民家庭居住和生产经营需要的,并非是为出租或营业等商业目的而建设的。同时,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具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政府不允许农村宅基地房变为商住两用,是为了保障土地集体所有权益的。
其次,如果将农村宅基地房变为商住两用,可能会导致土地使用混乱。例如,如果一些房屋被改造成商铺、办公室等,就会影响农民家庭生产生活所需的土地,进而影响农民的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使用权益。
所以,在目前的政策法规下,农村宅基地房不建议改为商住两用。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改造,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管理,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不会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益和土地使用权益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