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并不是小产权房,而是一种特殊性质的住房产权。拆迁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在拆迁某些地区进行补偿时,提供给被拆迁人的住房。这些房屋的产权归政府所有,而被拆迁人只获得房屋使用权,称之为“自用房产”。
与小产权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安全程度更高,因为它是在法律框架下,由政府提供的住房。但与此同时,拆迁安置房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质量和环境因素难以保证,房龄较长,维修难度大等问题。
另外,拆迁安置房还存在着限制转让、限制抵押等限制性条件,难以实现房屋流通。同时,拆迁安置房的交通、配套设施等方面的不足也限制了居住者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并不等于小产权房,两者有着不同的性质和特点。虽然拆迁安置房具有较高的产权安全性,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