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后在民政局进行签字、登记的一种形式,主要包括离婚协议的内容、要求和双方的签字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得侵犯第三者的利益,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管是在协议书签字之前,还是在签字之后,离婚双方都可以自由撤销或修改协议。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签字后,原则上不能修改协议内容。如果离婚双方在协议签字后出现矛盾或者需要调整协议内容,需要再次达成协议并到民政局重新办理离婚手续。
而关于协议书是否会有存底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民政局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备查,作为离婚记录的一部分。离婚协议书的存档可以方便相关部门查阅和使用,如果双方需要证明自己曾经办理过离婚手续,可以通过民政局查询到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离婚协议书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一类文件,所以存档的信息是需要保密的。任何人未经许可皆不能查阅相关信息,除非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
最后,建议各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朋友们,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和考虑协议的内容,确保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公平合理的,可以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