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赡养等方面达成的协议,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书。对于离婚协议的盖章问题,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究竟是否需要盖章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首先,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需要经双方签字、盖章等方式确认。这是为了确保协议的真实合法,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就可能出现协议不真实的情况,影响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
其次,离婚协议如果需要公证,就必须盖章。因为公证是法律程序中的一种。如果离婚协议需要公证,那么双方协议必须经过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确认并盖章,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尽管离婚协议需要盖章,但是一旦协议达成,并在法律效力上得到确认,就没有必要再次确认。如果协议需要修改,双方也需要再次重复签字、盖章等程序。总之,离婚协议的盖章问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如果存在纠纷,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