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其他职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把公共财产用于个人或他人私人领域,或者用于不当用途,损害了国家或公共利益。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惩处是十分必要的。
而且,挪用公款还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比如损害人民利益、败坏官员形象、破坏法制信任等等。因此,对于因挪用公款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申请赔偿的。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下,被判刑的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请求部分赔偿。例如,如果案件处理程序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导致案件审理时间过长,导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么就可以申请部分赔偿。这种赔偿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进行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通过法律程序申请。
总之,挪用公款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申请赔偿。但在特定情况下,如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被告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