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可以起诉要回抚养权,但前提是必须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判断。通常情况下,抚养权是由两个父母共同行使的权利,且一方不能擅自将孩子抚养权转让给另一方。如果女方认为孩子的抚养环境不适宜,或者男方对孩子的抚养方式存在威胁、虐待等不良情况,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请求,要求撤销男方的抚养权,并要求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交还给自己。
在起诉过程中,女方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孩子的独立陈述、证人证言、医生、教育工作者的意见等。同时,女方需要在诉讼中说明自己的抚养计划,并向法院提供有关自己的抚养能力的证据。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孩子的年龄、性格、偏好等等,以及父母的个性、经济条件、生活习惯等等,最终判断孩子的最佳抚养人选。当女方成功起诉并获得抚养权后,她应尽一切补偿和支付抚养费,以确保孩子得到充分的物质和精神照顾,确保孩子快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