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通常是政府用于安置因为城市建设需要而被拆迁的居民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国法律,政府有义务为被拆迁的户口提供合适的住房和相应的抚慰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拆迁的居民没有足够的财力买下拆迁安置房,他们可以选择使用政府提供的抚慰金来解决住房问题。
抚慰金是政府给予拆迁市民的一定金额的补偿资金。政府收回居民住房后,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并根据房屋的实际价值,为居民提供合适的拆迁安置房和相应的抚慰金。如果被拆迁的居民没有足够的钱购买拆迁安置房,他们可以使用抚慰金来支付租赁房屋的费用。此外,如果住房市场的房价不断攀升,居民可以使用抚慰金购买市场上的房屋。
但是,也有一些居民利用抚慰金购买了别墅或豪华房屋等高价住房,导致抚慰金被浪费,这也损害了社会公平和公正。因此,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规定,确保拆迁居民能够合理使用抚慰金购买或租赁适宜的住房。
总之,拆迁安置房没钱买,可以使用抚慰金来解决住房问题。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拆迁补偿制度,加强对被拆迁居民的教育和引导,确保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的公平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