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不能被拍卖。它们是政府专门为了拆迁过程中影响的公民、户口迁移及住房需要而统一建设的房屋,通常是免费分配给需要的人群,用于居住。拆迁安置房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事业,它与市场经济的交易行为有所不同。因此,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不能被出售、出租、抵押和转让。
同时,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的,如通过摇号、有限定条件的申请等形式。这意味着,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只属于原规定的受益人,而不是任何人的物权。一旦转让或者处置,就可能导致一些本该获得拆迁安置房的人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违背了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的初衷,因此也受到法律的限制。
如果有人想要变相通过拍卖拆迁安置房来牟利,这是不法行为。一方面,这会对受益人的利益构成侵害,另一方面,也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和社会秩序。所以,除非有特殊的法律程序允许拆迁安置房进行处置,否则他们是不能被拍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