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法律规定中,孩子没有固定的岁数就没有抚养权。抚养权的归属是根据各种因素的综合考虑而定的,包括孩子的年龄、家庭经济状况、父母的身体状况、生活环境等等。因此,年龄并不是衡量是否有抚养权的唯一标准。
然而,对于离婚父母而言,孩子达到法定成年的18岁时,他们就有了独立的法律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可以选择是否愿意和哪一方父母生活,但是法律仍然要考虑抚养权的分配,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发展。
在孩子还没有达到成年之前,抚养权的分配是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同时要考虑到孩子与父母的感情和亲属关系。通常情况下,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会被判给具有更好抚养能力的父母,同时另一方父母也会有探视和抚养孩子的权利。
当然,如果父母是一定的协议离婚,他们可以在协议中自行安排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孩子抚养权的转移和改变、父母间抚养权和探视权的协商等等。而对于没有协议离婚的父母,则需要法院根据事实进行判断,并作出判决。
总之,抚养权的判定是需要综合考虑孩子和父母多个方面因素的,而年龄并不是关键。父母需要在离婚后根据孩子的需要予以妥善安排,提供爱和支持,为孩子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