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种涉及到法律程序的行为,双方需要签订协议,将离婚的具体事项明确化以保障双方权益。离婚协议通常需要加盖双方签名和公证处的印章,以便双方在法律程序中能够证明协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但是,如果协议没有盖章,它是否合法并不那么简单。
事实上,双方协议未盖章的离婚在一定情况下是有效的。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不一定非要盖章才能成为有效合同。只要合同上有双方真实的签字,它就是有效的合同。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上双方都签字了,而且也遵守了相关法律程序,双方离婚是可以成立的。
另外,在一些情况下,双方未盖章的离婚协议也可以通过司法审批的程序来确立法律效力。例如,如果离婚协议上只有一方采取了法律行动,而对方没有反对,而且法院对离婚协议进行了审查并判断该协议符合合法原则,那么该协议就可以被视为有效协议。
总的来说,双方协议未盖章的离婚协议并不一定无效,因为合同法并不要求每个合同必须盖章。但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还是要盖章以降低纠纷的发生可能性,而且在协议上列明离婚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内容,以便双方在法律程序中能够有明确的权益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