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企业员工挪用公款导致公司损失较大,公司可以据此解除其劳动合同。但是,挪用公款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金额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应该如何界定挪用公款的金额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方面,挪用公款的金额应该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视情况而定。例如,对于一家小企业而言,挪用公款300元可能就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而对于一家大企业而言,少则数千,多则几十万元的挪用公款行为相对来说影响不大。因此,挪用公款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金额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以总金额为标准。
另一方面,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需要对员工挪用公款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了解到挪用公款的性质、金额、时间、方式等一系列情况,做出明确的认定,才能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否则,如果公司只是听信一些传言、流言,没有充分了解实情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违法。因此,在挪用公款行为中,解除劳动合同的金额不是一个确定的数字,而是需要调查认定。
总之,挪用公款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挪用公款员工的劳动合同,但需要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认定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