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起诉离婚是一种比较正式的解决婚姻矛盾的途径。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的流程相对较为繁琐,需经历起诉、应诉、开庭、判决等多个步骤。而当离婚诉讼时期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共识就想通过协议方式解决离婚问题,这是完全可以的。
在起诉离婚之后,如果双方可以自愿达成离婚协议,那么在法院宣判之前,是可以进行协议的。双方可以选择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行协商自己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等离婚问题,最终达成离婚协议。在达成协议之后,双方可以在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且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自愿意愿予以支持。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已经经过起诉、应诉、开庭等程序,法院已经做出了离婚裁决,那么在这个判决正式生效后,夫妻之间再次协议是不被允许的。因为离婚判决是司法程序的最终裁决,一旦正式生效,就代表着案件已经结束,此时协议已无法改变合法裁决。
综上所述,在离婚诉讼未进入审理期或在法院判决前,双方仍有机会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达成离婚协议,以期达到更为和谐快速的离婚解决。但是,如果已经在法院被判离婚,协议的方式已无效,以免给自己带来更多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