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车祸受伤私了免责有效的情况是存在的,但它并不是一种理想的解决方式。私了本质上是通过双方达成和解的方式处理事故,而免责则意味着造成事故的一方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车祸受伤私了免责在不少情况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方应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造成事故的是肇事方,他/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肇事方在事故后通过私了的方式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那么他/她就可以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次,私了本质上是一种不透明的处理方式,如果不特别小心,它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公正和不公平的结果。例如,在私了交易中,肇事方可能会通过贿赂的方式让受害方接受不合理的和解协议,导致受害方无法得到公正的赔偿。同样的情况,由于私了并不受法律保护,受害方可能会私底下接受预付款而未能收到全部应得的赔偿。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私了交易只是一种短暂的解决方式,但它并不能解决事故的根本问题。如果肇事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始终拒绝承认自己的错误,那么这种根本问题没有任何解决的可能性。同时,这也会鼓励其他的违法行为,导致类似的事故反复发生。
综上所述,车祸受伤私了免责可以有效地解决一些简单的交通事故纠纷,但其限制很大,不应成为常规手段。如果无法协商和解,最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以确保公正和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