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国有资源,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由农村居民拥有,但是不得买卖、抵押、转让、出租、出借等。
因为农村宅基地是政府为满足农民居住需求而赋予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其本质上是公共资源,而不是私有财产。这就意味着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买卖的,只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居住需求。
此外,无锡市实行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一户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越权出租、出售等行为。如有违反规定,会被依法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只是指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的权利。农户只能享有使用权,无权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不能将宅基地视为个人财产,也不能将其作为贡献资本进行买卖。因此,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买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