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离婚协议书是在离婚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的协议。它可以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它并不是离婚的正式文件。离婚协议书通常是由律师或离婚调解员撰写的,以确保协议内容的完整性和可实行性。内容包括双方协议离婚的具体事宜,如财产分配、抚养子女、探视时间等。
离婚证是指官方颁发的证明双方已经离婚的证明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离婚当事人离婚后应当向户口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由登记机构出具离婚证。因此,只有持有离婚证,才可以证明双方已经正式离婚。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文件,双方签署后要遵守其中的约定。它可以为离婚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但并不是离婚的正式文件。而离婚证则是离婚的正式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证明双方已经完成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