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国家法律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的存在和使用不仅有利于农村稳定和农民生产生活,更是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的重要体现。但是,宅基地究竟能否买卖以及实现确权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一方面,农村宅基地不能随意买卖。这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宅基地条例》中规定:“宅基地由集体所有,不得买卖、抵押、出租、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所有权”。这说明,宅基地是农民的居住用地,不能被用作商业目的,更不能被看作是一种投资品进行转让。如果单纯将宅基地视为资产进行买卖,就将他们当做了商品,从而会丧失宅基地本身的价值。
另一方面,确权问题依然是农民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很多农村居民一直没有拥有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即使在尝试去申请宅基地确权时也遇到诸如村官腐败、难以处理的争议等问题。这使得宅基地使用变得难以保障,甚至会导致一场对宅基地资源的争夺。所以,对宅基地的确权需要更科学的评估方法,更为有效的保障机制,以便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宅基地的权益。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稳定和农民基本权益的重要体现,其不能随意买卖并需要实现更为有效的确权方式。唯有保障宅基地的权益,才能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农民的切实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