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一般叫做“宅基房”或“农村自建房”。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或散居点以及农村城镇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生产生活用地,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由村民集体或村民委员会管理。
宅基地房屋的建设在农村地区非常普遍,它是农村居民的住所,也是一个家庭的重要资产。建设宅基房既可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可以促进农村建设和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宅基地规划不合理。在一些地区,宅基地规划不合理,导致宅基地之间距离过近,房屋建设密度过高,往往出现山寨房、楼房等违法建筑,破坏了农村环境和生活质量。
其次是宅基地权属不清。由于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有些村民违规占用宅基地建设房屋,导致村民之间产生矛盾,并使村民集体受到损失。此外,由于宅基地权属不明,往往导致银行无法为农民提供贷款支持。
最后是宅基地房屋质量问题。一些建设宅基房的农民,缺乏房屋建设知识,导致建设不合格的房屋,给居住造成不良影响。
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设宅基地房屋需要村民自治组织或政府部门的指导,要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严格执行规划,加强管理,建立房屋质量检验制度,提供质量保障,使宅基地房屋建设有保障,能够为农民提供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