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是农村居民的住宅土地,属于土地集体所有制,但其建筑物的产权归居民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房屋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产权,个人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产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都由个人享有。但需要注意的是,该产权仅限于该房屋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属于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建设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居住和土地利用问题,保障农村居民的居住权益。同时,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产权明晰,有助于提高农民的住房质量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
总之,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仍属于集体所有,这也是为了保障土地的集体利益和农民的居住权益而设置的制度。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和法律法规建设,才能更好地实现农民居住和土地利用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