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一旦被抓捕入狱,罪犯不仅要承担法律的惩罚,还需要积极履行对社会的责任,对挪用的公款进行追缴和归还。
首先,挪用公款已经伤害了国家、人民的利益,这些公款应该由罪犯尽早返还。虽然罪犯已经被判处有罪,但是追缴赃款并不意味着他们应该放弃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更何况,罪犯的归还赃款也是帮助他们减少刑期的一种方式。
其次,返还所挪用的公款可以起到一种精神上的安慰作用,对受害者和社会起到一定正面的效应。社会将看到罪犯在认识到错处之后,回归社会并归还所犯罪行留下的伤害,这对人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信任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罪犯返还所挪用的公款,也是对其犯罪行为的一种道德补偿。这种行为可以使罪犯重新获得尊重和认可,如果罪犯可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采取积极的行动来纠正它,那么他们终将成为更加成熟、有价值的人。
总之,挪用公款住监狱后应当返还所用的公款。这种行为对社会和罪犯本身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使罪犯重新获得社会信任和尊重,并能够得到更加良好的修复和改变,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因此,我们应该鼓励罪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勇敢面对,积极行动并尽早归还所挪用的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