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机构将其管理的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目的,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后,会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还会严重破坏公共信任。如果这种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认罪、悔罪和补救损失,有可能得到减刑。
在监狱能否减刑,这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态度。如果犯罪嫌疑人自首并主动退赔所挪用的公款,能够积极认罪悔罪并取得了家属、单位、受害人的谅解,同时积极参加各项看守所的改造工作,有希望在判刑后得到某种程度的减刑。但是,这种情况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严重影响公共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导致了重大损失或者其他恶劣后果,那么即使犯罪嫌疑人有悔罪和补救行为,也可能不会获得减刑。因此,挪用公款的行为应该被严格打击,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