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可能会导致长期的监禁和高额的罚款。因此,挪用公款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使他们愿意还回公款。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在犯罪后自愿还回挪用的公款,法院会将此作为宽大处理的因素,但并不一定会减轻刑期。这是因为,挪用公款的罪行严重,不光是因为它侵犯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更因为它涉及到管理者、行政机关和公共资源的执法权威。因此,挪用公款者可能会受到惩罚,即使他们尽力追回所偷取的款项。
此外,刑期长度减轻的因素还取决于被告人的个人情况、担责情况和案情特点。如果被告人在案件中积极配合、认罪态度好,可以配合案件调查、认真履行民事责任,法院可能会在处罚上适度宽大,从刑期轻重到罚款额度。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不道德、不道德、非法行为,它涉及到公共利益和政治稳定。因此,即使挪用的款项可以被追回,法律对犯罪者的处罚并不会因此减轻,也不应该。对于公职人员和管理人员来说,更应该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并遵守法律法规,不做伤害国家利益和公共资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