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抚养权的父母是否能够探望孩子,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失去抚养权的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失去抚养权的父母不能再对孩子做出任何权利或义务的决定,也不能对孩子进行直接的管控或抚养,孩子的日常生活也不再需要纳入父母的讨论范围之内。因此,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已经被司法法院剥夺,孩子的生活也开始与他们解离,探望权是否存在,则要看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具体的实践情况。
从实践角度来看,失去抚养权的父母是否能够探望孩子,应当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和保障。如果父母的行为虽然不能为孩子带来主要的关爱和抚养服务,但也不会对孩子带来伤害,同时孩子也有愿意和他们交往的愿望,那么法院、社工、家庭服务机构等应当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一些协调措施,为孩子争取探望权。而如果父母的行为会对孩子产生伤害,例如对孩子施暴、性虐待、心理虐待等,则应当坚决维护孩子权益,在司法程序中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总之,失去抚养权后是否能够探望孩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孩子的福利和安全受到侵害时,应当以此为前提,坚决保护孩子的权益。如果孩子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不会对孩子和父母带来伤害,则可以针对具体情况协调解决,尽量保护孩子的权益,满足孩子的需要,使其身心健康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