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有抚养权的情况较为特殊,一般情况下,抚养权战争主要出现在离婚后双方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但对于已成年的女儿而言,抚养权的定义就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已成年的女儿并不需要抚养,她们可以自己独立生活,因此单纯的“抚养权”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但是,如果母亲有某些权益,如财产、遗产等被父亲占据、控制,而母亲又已经去世,女儿作为母亲的唯一继承人,就可以通过各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女儿可以起诉父亲侵占母亲的财产或遗产,要求父亲归还。如果案件成立,法院可以判决父亲归还女儿母亲的财产或遗产。如果父亲不服判决,女儿还可以向上诉,继续向更高一级的法院申述。
其次,如果父亲在过去的抚养过程中没有履行好父亲的义务,甚至对女儿实施了家庭暴力、性侵等行为,女儿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法院提起保护令、刑事诉讼,要求司法机关对父亲进行处罚和惩罚。
总之,女儿既然已经成年,就不再需要父亲提供“抚养”,但在家庭财产、遗产等方面,女儿仍然有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当然,这需要女儿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且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