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将所管理、保管或使用的公共财物,以其个人名义或者通过其他人转移、占用、挪作他用、私分或者虚报、冒领等手段非法占有或者侵占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仅会损害公共财产,还会破坏公共信任和政治信誉,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会损害公共财产,使得政府的资金流失,给税收人民利益带来损失。其次,它还会让公众的信心受到严重的冲击,导致社会的不安定和不公正。最终,挪用公款罪会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和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公共管理等方面都会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
相比之下,受贿罪只是对公职人员收受他人财物而言的。受贿罪主要是指公职人员在职务活动中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行为,最终导致公职人员的利益被绑架或者受到不公正的影响。虽然受贿罪同样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但是其影响没有挪用公款罪那么严重。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受贿罪的多倍。它的危害更加深远,需要更加严密的监管和打击处理。政府和法治社会需要加大督促和惩处力度,保护公共财产和公共信任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