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被告双方的孩子 A 的母亲,现就抚养权纠纷一案,向贵庭申请裁决,具体事项如下:
一、事实和理由
1. 原告一方为孩子 A 的生物父亲,被告一方为其祖父母。但我作为A的母亲,对祖父母的抚养方式和关注程度不满意,所以提出更改抚养权的申请。
2. 自 A 出生起,其生物父亲一直在执行抚养义务。但是,在孩子三岁时,因为生活上的不和谐以及被告方教育方式的差异,我与原告一方决定分手离婚,抚养权方面未达成一致。
3. 在离婚后,由于原告方工作繁忙,对 A 的抚养照顾不够到位,我决定把孩子暂时寄养在了被告方家中。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发现,被告方抚养方式的不规范和粗糙,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造成了负面的影响,例如,没有科学的饮食、作息和学习习惯,缺乏安全、关爱和陪伴等等。
4. 基于以上原因,我决定申请更改孩子的抚养权,获得孩子的全面照顾和关爱。我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好做母亲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好孩子的健康、安全和幸福。
二、申请
1. 更改孩子 A 的抚养权,由祖父母被告方转移给我作为其母亲,获得全权负责孩子的抚养、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2. 要求被告方承担维护孩子生活所需的经济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抚养费和教育费等方面的支出。
3. 向法院请求给予支持和帮助,制止被告方对我及孩子的侵犯,保障我和孩子的正当权益和人身安全。
以上是我所申请的事宜,恳请尊敬的法官根据法律判决,给予公正、公平的裁决,谢谢!
此致
敬礼
原告: 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