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后,对夫妻财产、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进行约定的书面文件。离婚后,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应有一个合理的分配,其中也包括车辆的处理问题。是否可以将车辆过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并不能直接办理车辆过户。办理车辆过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车辆的所有权实际上归属于离婚一方;
2.车辆的证件资料齐全,包括:行驶证、身份证等;
3.车辆的交通违章罚款已经清理完毕;
4.向交管部门缴纳过户手续费;
考虑到双方离婚后对财产的分配,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已经明确规定某一方拥有了该车辆的所有权,且该方满足以上所述的车辆过户条件,那么就可以通过行驶证等手续进行过户。
如果离婚协议书未作出明确规定,则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如果车辆为家庭共有的财产,则应按照离婚双方的协商或法院的裁决进行车辆所有权的归属,一旦确认了归属方,再按照以上所述的车辆过户条件进行办理。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中规定车辆所有权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并通情达理,对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妥善的处理。